客服电话:0555-2222104
  • 马鞍山远程拍卖-专注拍卖20年!
新闻分类: 行业新闻
作者: ycpm
浏览次数: 1422
2020-08-31 16:00:3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批准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原则同意《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通知指出,《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马鞍山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通知明确,要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06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公里以内;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

此外通知明确要求,要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

同时,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做好城市整体设计,保护好山水格局,突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交融的滨江城市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