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马鞍山日报社委托,我司将于2016年7月26日9时30分对“马鞍山日报社广告代理经营权项目”举行公开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二、项目主要内容:
广告代理经营权范围为马鞍山日报社旗下马鞍山日报(包括县区专版)、皖江晚报、皖江在线及马鞍山发布、马鞍山日报、皖江晚报、皖江在线、皖江在线微博微信等现有正在运行的媒体平台。
三、奖惩措施:
竞得人每年度按时全额完成当年广告代理金额,马鞍山日报社每年给予竞得人广告代理总额2%的现金奖励;每年度没有按时全额完成当年广告代理金额,马鞍山日报社每年给予竞得人广告代理总额2%的现金处罚。
四、意向竞得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告代理企业;
2、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形;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从事过3年及以上省辖市党报社媒体广告的全面代理业务(指企业主营业务),且企业拥有熟悉媒体广告策划、创意、设计、营销的优秀人才团队。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
1、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16年7月25日上午11:30止。
2、意向竞得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1560601021000339702,开户行:徽商银行马鞍山汇通支行)。
3、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只接受银行转账,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并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马鞍山日报社广告代理经营权项目”。意向竞得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则无资格参与竞价。由于意向竞得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得人自负。
4、拍卖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退还(不计息)。
六、特别说明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3日内向委托方缴纳17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并与委托人签订马鞍山日报社广告代理经营权相关合同。
七、报名登记时所需相关资料
1、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下载“马鞍山日报社广告代理经营权项目要求”打印并签字盖章(见附件一)。
5、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至拍卖机构处办理报名手续。
6、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25日下午5:00。
报名地址:马鞍山市湖东中路中央大厦9-711,浦发银行第七层
八、拍卖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产权交易厅(马鞍山市雨山区雨山西路121号)。
九、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
十、其他:
1、本次项目的佣金为4800元,该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2、本次项目报名时一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3、拍卖成功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且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十一、联系方式:
1、拍卖机构: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555-2222104
2、委托人:马鞍山日报社。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555-2324103 18605554197
附件一 马鞍山日报广告代理经营权合作项目要求.rar(3.6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