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经营权项目拍卖公告
受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司将于2017年12月1日10时整对马鞍山市330只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经营权项目举行公开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具体位置 |
合作 年限 |
数量 |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马鞍山市湖东路、雨山路等主要道路(详见方案附件一) |
2年 |
330只 |
233.5万元 |
5万元 |
二、项目维修:合作期内,竞得人负责公交候车亭灯箱的维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运营等相关费用也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须按委托人要求进行公交候车亭灯箱的维修等,若维修不及时或经催告仍不维修到位,超过一个月的,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经营权。
三、意向竞得人资质要求:
1、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核准,满足拍卖公告规定的广告经营单位。
2、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拍人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为150万元(含)以上广告经营合作项目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合同甲方出具的良好合作证明原件)。
3、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金融、经营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且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因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受处罚的企业。
四、拍卖确认方式
拍卖确认方式:委托人采取意向竞得人通过现场拍卖拍卖方式,最高出价者成交,达成合作。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
1、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17年11月30日下午16:30止。
2、意向竞得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1560601021000339702,开户行:徽商银行马鞍山汇通支行)。
3、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并在汇款用途中注明“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经营权项目”。意向竞得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则无资格参与竞价。由于意向竞得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得人自负。
4、拍卖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退还(不计息)。
六、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交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与委托人签订《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位经营合作相关协议》。
2、协议期内,竞得人不得私自转租候车亭灯箱广告位的经营权。
七、报名登记时请携带
1、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至拍卖机构处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址:马鞍山市湖东中路中央大厦9-711)
八、拍卖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产权交易厅。
九、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
十、其他:
1、本次项目的佣金为5000元,该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2、报名一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3、拍卖成功后,请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4、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十一、联系方式:
1、拍卖机构: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555-2222104
2、委托人: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先海 电话:0555-2407066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