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博望区城市管理局高立柱广告规划位经营权项目招租公告
受马鞍山市博望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我司将于2018年元月26日10时整对马鞍山市博望区城市管理局高立柱广告规划位经营权项目举行公开招租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段 |
数量 |
设施建成情况 |
经营 期限 |
租金 支付方式 |
起租价 |
竞租 保证金 |
备注 |
老314省道 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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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 |
未建成 |
5年 |
5年租金一次性支付 |
75.51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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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
45个高立柱广告规划位整体起拍 |
新314省道 见附表 |
36个 |
二、项目要求:
1、竞租人应承诺,竞得广告规划位后,按《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意见-马政[2007]5号》、《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共位置户外广告设置权拍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_马政办〔2011〕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拍卖文件》等规定执行;
三、竞租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金融、经营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且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因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受处罚的企业。
3、具有高立柱广告规划位运营、建设及管理经验的单位,须提供证明文件。
4、竞租人须承诺竞拍时无重大债务受到债权人追诉;无经济纠纷;无拖欠费用情况(或无拖欠任何单位广告承包经营费)。
5、如竞租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实或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即使竞租人竞得成功,签订了相关协议,所签协议也一概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拍卖确认方式
1、拍卖确认方式:委托人采取竞租人通过现场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租保证金缴纳方式
1、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18年元月24日下午16:30止。
2、竞租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1560601021000339702,开户行:徽商银行马鞍山汇通支行)。
3、竞租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并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高立柱广告规划位经营权招租项目”。竞租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则无资格参与竞价。由于竞租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竞租人自负。
4、拍卖结束后,竞租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退还(不计息)。
六、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交纳5年租金及成交价两年租金总价履约保证金。
2、协议期内,竞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出借所竞得的广告规划位,否则履约保证金及预付租金不予返还。
3、在经营权承租期内,每年不少于3个月,不少于30%的广告规划位用于发布政府政策性、公益性等广告宣传,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安排。
4、在经营权承租期内,如遇到当地政府或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因景观、城市规划、道路改造等其他原因须拆除的,竞得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并服从委托人管理,广告牌/位履约至拆除之日止。由此造成损失,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报名登记时请携带
1、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拍保证金缴款凭证
5、“竞租人资质要求”中提及的相关证明文件。
请竞租人携带以上资料、文件至拍卖机构处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元月25日下午16:30;报名地址:马鞍山市湖东中路中央大厦9-711)
八、拍卖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产权交易厅。
九、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需预约)
十、其他:
1、本次项目的佣金为成交总价的1.3%,该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2、报名一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3、拍卖成功后,请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4、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十一、联系方式:
1、拍卖机构: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555-2222104
2、委托人:马鞍山市博望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戎主任 电话:0555-6065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