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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类: 拍卖公告
作者: 远程拍卖
浏览次数: 1611
2021-02-26 14:50:56

安徽省皓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剥离废石资源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C-2021-003

受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我公司将于2021年3月11日上午10时,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举行拍卖会,对安徽省皓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东侧、西侧边坡+85m以下建筑用白云岩剥离资源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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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说明及要求

1、此次拍卖的位于和县石杨镇铸陆村,系矿山企业在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产生的边坡剥离资源,依据济南大山矿业咨询有限公司“济大山矿鉴报字[2021]第003号---马鞍山测绘技术院《安徽省皓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东侧、西侧边坡+85m以下剥离量估算报告》”估算边坡剥离总资源量为22.94万吨(未将夹石率加入计算)。鉴定报告书:此次剥离资源鉴定价值为371.88万元(折合单价16.21元/吨);

2、拍卖人依据现状拍卖,以实际交付为准,标的的范围、数量及质量等误差不调整成交价款,买受人必须响应本公告及附件所承载的全部内容,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标的不做质量、数量的保证;

3、标的在交付清运过程中,买受人必须服从环保、安全、市场、交运、公安等部门的管理(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必须服从矿山企业现场统一调度管理,不得影响矿山企业正常安全生产管理;

4、拍卖成交确认后,买受人须在5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并签署《清运协议》,清运所需的相关证件、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清运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一方全部承担;

5、买受人在签署完《清运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的7日内进场清运,须在30日内完成此次拍卖资源的清运、清场、移交等工作,清运过程中如出现非委托人原因导致的矛盾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6、清运过程中买受人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环保、安全、交运等相关规定,若发生安全事故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及当地人民政府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

7、买受人若超过规定的清运期限或委托人发现买受人在清运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做违约处理,委托人提前收回拍卖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买受人若提前完成清运工作且无违约行为,场地交还给委托人后,《清运协议》自动终止,委托人将履约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买受人。

三、竞价方式、拍卖成交确认的方式及佣金

1.本次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形式,有底价向上增价的方式;当现场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

2.每次增价幅度为10000元/次(拍卖师可根据现场实际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3.当报名期限截止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不足2家,将中止拍卖;

4.本次拍卖项目的佣金为成交总价的1%,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1、意向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的境内法人企业,且经营范围涵盖石料加工、销售的矿业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拍卖不接受竞买人以自然人身份或联合体报名;

3、该项目意向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委托代理手续须在报名截止前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授权,本次拍卖同一委托代理人不得代理多个企业;

4、竞买人承诺:竞买成功后须当场签定《成交确认书》在5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并签署《清运协议》;

5、竞买人须对递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不符合竞买人资质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五、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一式二份)

1、矿山企业参加竞买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涵盖石料加工、销售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参加竞买的,须提交竞买人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3、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提交有效银行转帐回单复印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6、承诺书。(见附件)

注:以上所提交资料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及公章须在报名及开拍时带来现场核查。

六、报名时间及竞买文件

意向竞买人可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工作日时间)止,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室报名(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相关附件请自行下载。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意向竞买人于报名截止前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足额汇入竞买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缴

账户名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

账号:12256001040017534

2、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指定账户,且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现金缴款。意向竞买人因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竟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自负;

3、对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在本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竞买人报名时所填写的退还保证金声明函的内容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

4、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竞得成功后,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买受人相关付款、交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买受人账户。

八、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买受人成交价款及《清运协议》履约保证金于成交后的5日内,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委托人确认收至款项后与买受人签署《清运协议》。买受人成交后违约违法的,其缴纳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产生得一切责任。

九、标的的展示及地点

展示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前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

展示地点:安徽省皓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东侧、西侧边坡标的所在地,标的的现状、实际数量范围及质量标准等均以竞买人自行实地勘察为准。竞买人应在报名参与竞买前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应有充分的认识,竞得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的详情为由提出疑义,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风险提示

意向竞买人应当充分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1、意向竞买人应对剥离废石资源所涉及范围内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正常清运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2、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等相关政策调整原因,清运等工作必须终(中)止的; 

3、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注:竞买人若竞买成功后,出现上述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

十一、联系电话

1、拍卖代理机构: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系  人:洪素琴   0555-2222104   15805558893

2、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曹春丽 0555-5335007  冯伟 0555-5335008

温馨提示:

因受疫情影响,此次项目的报名及拍卖会现场每家参与单位仅限两人入场,请到会人员带好口罩、出示安康码、配合公共场所的体温检测,做好防疫工作。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