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新房:
自2015年9月11日起,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已经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参照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手房:
◆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依据房龄不同:
5年以内(含)为不低于25%;
6-15年为不低于35%;
16年以上为不低于50%
◆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依据房龄不同:
5年以内(含)为不低于35%;
6-15年为不低于40%;
16年以上为不低于50%。
关于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
◆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使用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20%,二套房首付30%。
◆对已办理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目前仅拥有一套住房的,允许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并已办理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额合计超过现行最高限额的家庭,继续停止发放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名下不能同时有两套房源是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在首套房还完贷款的情况下,才能二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2次以内、已使用公积金贷款2次及以上但名下无房或拥有1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30%。
关于外地人买房贷款:
安徽省内的外地人士在马鞍山购房可使用公积金,而省外人士不能使用。若公积金由单位购买,需要提交6个月以上马鞍山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关于公积金贷款需要材料:
首套房: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找民政部门开)
◆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手房:
◆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去民政局开)
◆ 《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卖方给与。)
◆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保证所售房产权明晰、交易合法。
◆房屋评估机构给与的《房屋估价报告书》
◆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