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报废设备一批拍卖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将于2024年2月18日10时起至2024年2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资产处置在线交易平台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报废设备一批,数量以现场实际交付为准,起拍价2000元/吨,竞买保证金100000元,履约保证金30000元。
特别说明:1、该项目吨位数具体以实际移交过磅为准,起拍价为设备的起拍单价,所缴纳价款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即成交价=成交单价×实际过磅量。
2、本次拍卖的标的价格、参数依据《价格认定结论书》,具体数量、品牌、文字描述及图片仅供参考,以委托人实际移交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判断、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在开拍前务必前往现场看样确认。
3、本次拍卖标的如涉及设备基础部分须下挖的,标的清运结束后买受人需按委托人要求场平复原,若买受人未按规定复原场地,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继续向买受人主张权利;委托人向属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追究原买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二、竞买说明
1、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物所有信息均由委托人提供,拍卖公司对其品质、瑕疵(若有)和真伪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质、成色、完好程度、可用性以及真伪等)承担责任;拍卖公司以任何方式对标的物所做的介绍或描述以及制作的图片、文字说明和估价等均仅供竞买人参考,若与标的物实际情况不一致,均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拍卖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声明不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等,且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请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勘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不得以未看样为理由对拍卖公司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拍卖标的物不做市场流通保证,如需进入市场流通环节,请买受人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进入市场流通环节所需手续和相关证照及中文标签等。
3、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项,不提取拍卖标的物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4、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仅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若本次标的物交接时买受人需进行拆卸,买受人须根据委托人安排,在交接地点对标的有序实施拆卸、搬迁、装运,所涉及的相关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拆解、运输费、安装费、维修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拆卸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注意事项:不得损坏其他除标的外的物品,若有损坏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6、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成交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拍卖公司。
7、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意向竞买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四、参与竞买方式
意向竞买人请携带以下资料或电子报名材料发送至拍卖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9:00。
(一)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交(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供)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拍卖服务佣金的缴纳方式
1、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4年2月19日9:00止。
2、本次拍卖平台的软件服务费按实际显示的服务费数额计算收取,由买受人支付。
3、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2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此次拍卖项目佣金为成交总价的5%(即成交价=成交单价×实际过磅量×5%),买受人须在清运结束后到拍卖公司结算成交价款及佣金(户名: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20000250640110300000018)。买受人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1%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拍卖公司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公司有权解除拍卖成交关系,竞买保证金交由委托人处置,所交竞买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优先支付拍卖佣金,拍卖公司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向属地仲裁委员会或属地法院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买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4、买受人在支付完成交价款后,非不可抗力因素2日内拒不受领拍卖标的的,视为买受人主动放弃拍卖标的,作违约处理,所缴纳的一切款项均不予退还,拍卖公司经委托人同意后将标的再行拍卖。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17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七、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与方式
1、本次拍卖标的于2024年2月18日上午10时开始竞价。
2、本次拍卖活动有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3、有底价向上增价的拍卖方式。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与拍卖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交付时的设备名称、数量、质量、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现状及使用状态等情况为准。交付时若有与公告描述内容有出入的情况,以现场交付内容为准,拍卖价格及佣金不作调整。拍卖成交后,若因存放地无人管理造成标的物中动产部分标的遗失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拍卖价款不予退还,请竞买人自行判断、决定竞买行为。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按照有关规定清运标的,如在移运过程中出现标的丢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物损失等相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法律法规及经济等责任。
4、提货时间等待委托人通知,须在进场之日起3日内完成拆除、清运工作;在清运标的物后应保持清运现场的干净整洁,不得无端进行破坏。
5、竞买人应在看样时间内,自行到现场察看标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加竞拍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标的地点、清运所涉及的问题及对竞买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委托人及拍卖公司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6、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后台报名时名称一致。
7、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司发布的竞买须知。
九、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18609615502
联系人:刘经理 15805558893
本公告在安徽商报、资产处置在线交易平台同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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