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博望区有线电视网络资产租赁拍卖公告
受马鞍山市博望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司将于2018年2月8日10时整对博望区有线电视网络资产租赁项目举行公开招租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信息:
二、竞租人资格及报名资料:
1、竞买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8号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2、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后原件退还);
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竞租保证金缴纳单。
请竞租人携带以上资料至拍卖机构处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2月7日下午16:30;报名地址:马鞍山市湖东中路中央大厦9-711)
三、竞租保证金缴纳:
①意向竞租人缴纳竞租保证金截止时间至2018年2月6日下午16:30止。
②意向竞买租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递交竞租保证金至指定账户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560601021000339702
开户行:徽商银行马鞍山汇通支行
③ 竞租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并在汇款用途中注明“博望区有线电视网络资产租赁项目”。意向竞租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则无资格参与竞租。由于意向竞租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租人自负;
④如竞租不成,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退还(不计息)。
四、交易事项
资格审查:竞租人需对提供的资料保证真实、有效,拍卖公司只进行形式上的书面审核。
拍卖确认方式:委托人采取竞租人通过电子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特别说明
1、租金支付方式:前两年租赁费在协议签订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130万元;第三年1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3年租赁费195万元。从第六年开始,租赁费用一年一付,于当年1月15日前付清。甲方须向乙方送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协议租赁期限内,租金不得调整。
2、竞得人竞得后,需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后10日内付清规定的租金、履约保证金,并与委托人签定《博望区有线电视网络资产租赁协议》,逾期未办理完毕全部手续的,竞得人保证金不退还,作违约处理,同时,委托人有权收回已成交的标的,交拍卖人再行拍卖。
3、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后,本协议有效期可延续5年。
4、竞得人保证金在签订《博望区有线电视网络资产租赁协议》、缴纳完毕相关款项后,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退还。
六、拍卖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产权交易厅。
七、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需预约)
八、其它:
① 本次拍卖佣金竞得人需支付五年租金的0.65%。
②本次拍卖不收取竞租人任何报名费用;
③ 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九、联系方式
1.拍卖机构: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 旻 电话:0555-2222104
2.委托机构:马鞍山市博望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成再彬 电话:0555-606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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