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电话:0555-2222104
  • 马鞍山远程/多元拍卖-专注拍卖20年!
类别: 现场拍卖
送拍机构: 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次数: 1183
2019-07-20 16:16:55
预展   马鞍山市公交集团公交车内移动电视广告位经营权 拍卖公告
预展时间:2019-07-26 10:00:00 
倒计时
参考价格: ¥ 1200000.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保留价:
保证金:
{{ msg_text }}
1183次围观
拍卖公告

马鞍山市公交集团公交车内移动电视广告位经营权

拍卖公告 

受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将于2019年7月26日10时整对马鞍山市公交集团公交车内移动电视广告位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简介与详细要求:

车内移动电视广告位经营权,车辆数量:511辆,合作年限:5年,起拍价120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3 万元。履约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

1、本次拍卖营运公交车车内移动电视广告位经营权,经营期限5年,每年价格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上浮3%。

2、车辆数量在实际交付或合同执行中如出现变动,以实际交付车辆数量为准。如涉及车辆增减,将按照本次拍卖的车辆平均价格按日计算,据实增减。计算公式:车辆日平均价格=年度拍卖成交总价/511 辆/360日。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交纳15万元履约保证金,并与委托人签订《马鞍山市公交车内移动电视广告位经营合同》。

4、合同期内,买受人不得擅自转租广告位经营权。

5、合同期内,买受人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服从广告监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6公益广告发布:合作期内,买受人须按市文明办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每辆公交车上发布公益广告,并承担公益广告制作和发布费用。

7、买受人的具体权利与义务见附件《马鞍山市公交车内移动电视广告位经营合同》。

二、竞买人资格(须符合本条款1-11条,否则竞价无效,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核准的广告经营企业;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2、提供有效的企业“三证合一”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承诺,表示接受《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及《马鞍山市公交车内移动电视广告位经营合同》等附件的全部条款的《承诺书》;

6、具有专业广告策划和设计及制作的团队;

7、具有承办市级或以上大型户外广告宣传活动策划和运作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拖欠我公司合同款等违约记录,且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未出现因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

9、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纳税证明;原件加复印件

10、本项目《承诺书》;   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11下载《马鞍山市公交集团公交车内移动电视广告位经营权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严正声明:因不符合竞买人资格、提交资料不全、存在弄虚做假行为、或取得买受人资格后违约的……竞买无效!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拍卖确认方式

买受人确认方式:拍卖人采取意向竞买人通过现场竞价的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

1、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19年7月24日下午17:00止。

2、意向竞买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06021319300051143

开户行: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3、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并在汇款用途中注明“公交车内移动电视广告位经营权项目”。意向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则无资格参与竞价。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4、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违约的,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报名登记时请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承办市级或以上大型户外广告宣传活动策划和运作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附件下载《承诺书》、《马鞍山市公交集团公交车内移动电视广告位经营权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9、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提供五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4日下午5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意向竞买人请提前与委托单位联系安排看样时间。

七、特别提醒:

1.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 买受人不得悔拍,若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需补齐重新竞价后的差价款。

3. 本次拍卖项目的佣金为4000元,由买受人支付。

本项目佣金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缴入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湖东路支行,账号:20000250640110300000018)。

4、报名一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6.拍卖成功后,请买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或加盖本单位公章。

7.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8.其它未尽事宜详见《马鞍山市公交车内移动电视广告位经营合同》。

八、违约责任:

如买受人未按时全面履行《拍卖公告》、《竞买须知》、《马鞍山市公交车内移动电视广告位经营权合同》中义务,或者买受人是法律、法规、及此项目禁止参加拍卖的买受人,则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买受人所付的保证金充当拍卖成交违约金,不予返还。

2、拍卖人有权收回标的再行拍卖。

3、如拍卖人决定收回标的再行拍卖,买受人应当赔偿拍卖人本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4、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在与委托方、拍卖人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拍卖价款的结算。如有违约,拍卖人将向违约方追偿成交总价日计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等相关经济损失。

九、联系方式:

1.拍卖机构: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刘经理      电话:0555-2222104    15805558893

 2.委托机构: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先海  徐井     电话:0555-2407066  2472527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