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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现场拍卖
送拍机构: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次数: 1218
2019-09-20 17:36:28
预展   和县姥桥镇和阳小区农贸市场经营权拍卖公告
预展时间:2019-09-26 10:00:00 
倒计时
参考价格: ¥ 50000.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保留价: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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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和县姥桥镇和阳小区农贸市场经营权拍卖公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19年92610:00时整,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厅,对和县姥桥镇和阳小区农贸市场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慨况: 

和县姥桥镇和阳小区农贸市场是由安徽新和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政府惠民性农贸市场,建成至今已有五年时间,现根据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规定,将和县姥桥镇和阳小区农贸市场经营权对外拍卖。

和县姥桥镇和阳小区农贸市场第一、二层总面积约3564㎡,第一层约1827㎡(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不含农贸市场西面简易房与农贸市场一层的商铺(东、南、北),经营期限为8年,起拍价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0万元,经营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经营履约保证金不冲抵经营管理费)。

经营业态:该标的仅用于粮油类、蔬菜类、水果类、畜禽类、水产品类、特产类、综合类等,农贸市场的经营权限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农贸市场的经营业态。

二、特别说明:

1、经营管理费的支付方式:年付, 须在每个年度结束前30天支付下一年度经营管理费,先付款后经营。

2、优惠条件

第一年和第二年为经营创业期,实行先缴后返的原则,首年经营管理期结束后无违约行为,返还年经营管理费的50%;次年经营管理期结束后,无违约行为,再返还当年经营管理费的50%;第三年至第八年依据年成交经营管理费依次全额支付。

3、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 5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年度经营管理费和经营履约保证金 汇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4、若买受人在2020年元月20日前开张营业,则减免第一年经营管理费。

三、市场改造要求:

目前该农贸市场一楼以现状即可招商运营,二楼的改造主要以小商品经营为主,规划改造方案须经政府同意方可实施,坚决杜绝小吃等产生明火的经营商入驻。

四、标的勘察时间及责任:

1、标的勘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天。本次各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的竞买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等要求,对其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对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的认识,竞拍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提出疑义,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我们依据经营场地现状拍卖,标的实际面积若与本拍卖公告中公示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标的成交经营管理费

五、竞买人资格:

1、具备经营管理类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年检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参与)。

2、拍卖人有权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资料,但拍卖人只是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形式上审查,竞买人自己对其行为的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委托人对竞买人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符合要求。

六、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1、意向竞买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92516:30点前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6 0213 1930 0051 143       

开户行: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意向竞买人在汇款用途中须备注 “农贸市场”。

2、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交至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或支付宝交纳),不得由其他法人、自然人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3、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时间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由于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竞买人自负。(因跨行转账等原因造成未能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4、未成交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至竞买人原账户。

七、拍卖流程:

(一)拍卖会入场:

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30分钟入场,签署相关拍卖文件,若在规定的时间未到达现场的,视作自动放弃竞买的权利。

(二)拍卖会现场登记时竞买人须携带:

1、保证金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汇款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应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到账单一致,认定有效)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竞拍,则须提供授权委托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买人现场签署《承诺书》及其他拍卖文件

5、竞买人企业公章(竞得后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需盖章)

注:以上原件拍卖人复核后退回,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一式五份。资料提交齐全的竞买人方可领取竞买号牌进入拍卖程序。 

(三)、拍卖确认、加价幅度:

1、委托人要求拍卖人采用现场举牌的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2、标的的年经营管理费为本次拍卖的起拍底价,竞拍现场加价幅度为2000元/次,或2000元整数倍/次。加价不限次数,拍卖师有权调整加价幅度,成交确认的结算方式为8年经营管理费总和。

3、竞买保证金、竞买现场签到表、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登记时一致。

(四)佣金:

本次拍卖项目的佣金为成交总价的3%,该费用由买受人支付;

佣金支付时间:买受人成交5日内请将拍卖佣金汇至(户名: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湖东路支行,账号:20000250640110300000018)。

八、违约责任:

1、如竞买人有违反《和县姥桥镇和阳小区农贸市场经营权拍卖公告》等拍卖文件要求,存在违法违约行为的,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2、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如有弄虚做假行为或取得买受人资格后违约的,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买成功后,若买受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拍卖人将重新组织拍卖,如果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买受人将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4、经营管理关系存续期间,买受人不能完全响应《和县姥桥镇和阳小区农贸市场经营权拍卖公告》、《经营权管理合同》拒不接受委托人监督管理的,委托人有权立即终止经营管理关系,要求买受人退场,经营履约保证金及预付经营管理费不予返还。

 

九、其他未尽事宜以委托人与买受人实际签订的《经营权管理合同》内容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856519558     

     联系电话:0555-2222104 、1580555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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