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电话:0555-2222104
  • 马鞍山远程/多元拍卖-专注拍卖20年!
提醒:您的电脑时间可能和拍卖系统时间不一致,提前出价可以提高拍卖成功率。
{{status_show}}   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废车辆一批拍卖公告 ({{delay_times}}次延迟)
拍卖时间:2020-12-18 09:00:00  ~   结束时间: 2020-12-18 15:00:00
倒计时
当前出价: ¥ {{ currentPrice }}
您的出价: ¥ {{ showPrice }}
{{ msg_text }}
多元拍卖 {{ recordCount }}出价 人缴纳押金 1383次围观
  • 起拍价: ¥ 700.00
  • 加价幅度: ¥ 50.00
  • 保证金: ¥ 50000.00
  • 最高出价人: {{ current_user_name }}
  • 延时周期: 5分/次
  • 保留价:
  • 软件服务费:
详情介绍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第707期拍卖公告

 

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12月18日9 时-15(有延时除外)在本公司在线交易平台(www.masycpm.com)对报废车辆一批(报废车辆吨位均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进行整体拍卖;起拍价700元/吨,竞买保证金50000元

 一、竞买人资格

1、凡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

2、具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拆解场所,且有《排污许可证》及拆卸场所所在地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的文件。

3、在公安部门完成资质备案,持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明》和《营业执照》。

4、意向竞买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7日下午16时止递交以下报名材料至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办理报名手续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④须提供持有《营业执照》、《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明》、《排污许可证》及拆卸场所所在地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文件的复印件。

⑤如有授权人委托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制成四份,报名及拍卖会进场时需携带所有资料的原件进行核查审验

5、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意向竞买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仅做形式上的审查,意向竞买人须对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及保证。

6、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得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二、交易方式和竞价规则

1、本项目在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竞价平台以网络公开竞价的方式组织实施;

2、成交确定方式:采取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买受人;

3、每次增价幅度为50元/次。

 三、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

1、意向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至2020年12 月17日下午16:00时止;

2、意向竞买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从本单位基本户汇出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

户名: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湖东路支行;

账号:20000250640110300000018

 3、已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在公告报名截止前到本公司办理相关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如竞买不成,保证金在本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退还(不计息)。

特别说明:

①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并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报废车辆处置”。意向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则无资格参与竞买。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②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③本次项目竞得人须支付佣金10000元

四、竞得人要求

1、竞得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细则》(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GB22128- 2019)、《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 -2007)、《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等相关规定对报废车辆进行拆解、处理,不得再次流入市场;

2、竞得人在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均自行承担,清运工作请竞得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所产生的安全问题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法律、经济等责任,如在清运过程中出现标的丢失、财物损失等相关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解决,清运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无端进行破坏,若造成委托人或第三人权利受损,所有责任及赔偿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得人须自行办理车辆报废、回收、车辆户籍注销等手续,车辆回收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报废车辆回收证明》,25个工作日内提供《车辆注销证明》,不得影响委托人其他车辆的相关业务开展,如因违反造成逾期未年审、无法上牌或导致其他相关车管项目延误、受批评、处罚等,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4、竞得人承担车辆交接后的运输、过磅、拆解、吊装的安全风险、责任及相关费用,如果发生安全等事故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并自行承担;

5、过磅须在马鞍山市和县范围内,且必须接受委托人的监督,竞得人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场移交工作;

6、竞得人不得随意变更报废车辆拆解地点,不得转包、分包相关业务;

7、付款要求:竞得人完成报废车辆拖运、称重,核算出具体款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成交手续的,竞买保证金不退还,做违约处理,拍卖人有权收回标的,经的委托人授权再行拍卖;

8、如拍卖人决定收回标的再行拍卖,竞得人应当赔偿拍卖人本次拍卖中竞得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的,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

9、意向竞买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7日16时止,自行前往和县经济开发区插花山路和翔机械有限公司查看并了解标的详细情况以作为竞价的依据,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情况为理由提议。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至本项目结束后经委托方确认无违约后退还。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7日下午16:00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日时间内),有意竞买者请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标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加竞买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标的地点、清运所涉及的问题及对意向竞买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委托人及拍卖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1、拍卖机构: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洪素琴 电话:0555-2222104  15805558893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

2、标的看样联系人:程队长    电话:18055586110 

看样地址:和县经济开发区插花山路和翔机械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