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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现场拍卖
送拍机构: 和县石杨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1274
2020-07-29 17:10:45
预展   和县石杨镇原何洼砂场修复项目废石资源拍卖公告
预展时间:2020-08-06 15:00:00 
倒计时
参考价格: ¥ 2079980.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保留价: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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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和县石杨镇原何洼砂场修复项目废石资源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C-2020-009A 

受和县石杨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公司将于2020年8月6日15时,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举行拍卖会,对石杨镇石杨社区境内原何洼砂场修复项目临时用地平整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资源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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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说明及要求

1、此次拍卖的废石资源位于和县石杨镇石杨社区境内,具体的地块位置、总量、质量及石料的评估价格依据详见附件一《测绘报告》、附件二《资源价值估算报告》;

2、拍卖人依据现状拍卖,以实际交付为准,标的的范围、数量及质量等误差不调整成交价款,竞得人必须响应本公告及附件所承载的全部内容,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标的不做质量、数量的保证;

3、废石开采及装运过程中,必须服从环保、安全、市容、交运、公安、林业等部门的管理(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4、拍卖成交确认后,竞得人须在3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交纳全部价款(总价=成交单价×116200吨)及履约保证金,并签署附件三《施工协议》(附件三仅为模板以实际签订为准),施工所需的相关证件、手续及施工所产生得费用由竞得人自行办理、缴纳;

5、竞得人在签署完《施工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的7日内进场施工,须在20日内完成相关规定区域废石的清运、清场、绿化、移交等工作,且施工现场不允许进行爆破、架设破碎机等行为,出现的任何矛盾自行解决;

6、施工过程中竞得人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的规定,若发生安全事故等均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及当地人民镇府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

7、竞得人若超过规定的施工期限或委托人发现竞得人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做违约处理,委托人提前收回拍卖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此次项目场地整平标高为+37m ,整平结束或整平过程中如委托人发现竞得人过量开挖,超过设定的整平标高,委托人将停止该项目施工,组织专业勘探队对该地块进行技术认定,除扣除违约保证金外,因竞得人超额开挖给委托人形成的经济损失及应当承担的法律、法规的风险由竞得人一方独自承担;

9、竞得人若提前完成施工工作且无违约行为,场地交还给委托人后,《施工协议》自动终止,委托人将履约保证金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竞得人;

三、拍卖确认的方式和竞价规则

1.本次采用举牌竞价的方式(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每次增价幅度为1元/吨(拍卖师可根据现场实际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3.当报名期限截止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不足2家,将中止拍卖。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1、意向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的境内法人企业,且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因该施工项目需承担较高的安全风险及责任,不得转让、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本次拍卖不接受竞买人以自然人身份或联合体报名;

3、该项目意向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委托代理手续须在报名截止前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授权;

4、竞买人承诺:竞买成功后须当场签定《成交确认书》在3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交纳全部价款(总价=成交单价×116200吨)及履约保证金,并签署《施工协议》;

5、意向竞买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意向竞买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意向竞买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意向竞买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意向竞买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拍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6、竞买人须对递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不符合竞买人资质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五、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竞买人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提交有效银行转帐回单复印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意向竞买人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自2018年7月1日至今),由县级及以上应急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

6、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7、承诺书。

以上所提交资料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及公章须在报名及开拍时带来现场核查。

六、报名时间及竞买文件

意向竞买人可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5日(工作日时间)止,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室报名(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项目竞买文件请自行下载。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意向竞买人于报名截止前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足额汇入竞买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缴

账户名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

账号:1225600104001753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80000元 

拍卖保证金到账时间: 2020年8月5日17时前到账。

2、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指定账户,且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现金缴款。意向竞买人因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竟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自负;

3、对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竞买人报名时所填写的退还保证金声明函的内容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

4、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竞得成功后,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竞得人相关付款、交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得人账户。

八、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竞得人成交价款及《施工协议》履约保证金于成交后的3日内,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委托人确认收至款项后与竞得人签属《施工协议》。竞得人成交后违约违法的,其缴纳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产生得一切责任。

九、踏勘现场

标的勘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前(工作时间内)。意向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及质量等,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应有充分的认识,竞得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的详情为由提出疑义,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风险提示

意向竞买人应当充分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1、意向竞买人应对废石所涉及范围内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正常施工及清运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2、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调整等相关政策原因,施工及清运等工作必须终(中)止的; 

3、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注:竞买人若竞买成功后,出现上述等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

十一、联系电话

1、标的委托单位:和县石杨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马兴平  0555-5387452

2拍卖代理机构: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洪素琴   0555-2222104   15805558893

3、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曹春丽 0555-5335007  冯伟 0555-5335008

温馨提示:

因受疫情影响,此次项目的报名及拍卖会现场每家参与单位仅限一人入场,请到会人员带好口罩、出示安康码、配合公共场所的体温检测,做好防疫工作。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