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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现场拍卖
送拍机构: 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1401
2020-11-06 15:20:31
预展   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车辆处理服务拍卖公告
预展时间:2020-11-13 10:00:00 
倒计时
参考价格: ¥ 430.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保留价: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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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关于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车辆处理服务拍卖公告

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111310 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产权厅对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车辆处理服务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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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

1、凡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

2、具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拆解场所,同时还须有《排污许可证》、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文件;

3、在公安部门完成资质备案,持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明》和《营业执照》。

4、意向竞买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12日下午17时止递交以下报名材料至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办理报名手续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须提供持有《营业执照》、《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明》、《排污许可证》同时还须有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文件等的复印件

如有授权人委托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制成四份,报名及拍卖会进场时需携带所有资料的原件进行核查审验

5、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意向竞买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仅做形式上的审查,意向竞买人须对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及保证。

6、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得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三、参与竞买方式

本次拍卖为现场竞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加价幅度为100/次,拍卖师有权依据现场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加价不限次数,最终以最高应价者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

1、意向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至2020年11 12日下午17:00时止;

2、意向竞买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从本单位基本户汇出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之一:

①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子账号:1306021338000356742

②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湖东路支行

子账号:34050165860800000613-191339

③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子账号:176751051402

3、已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在公告报名截止前到本公司办理相关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如竞买不成,保证金在本项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退还;

5、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办理完毕全部成交手续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特别说明:

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并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报废车辆处置”。意向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则无资格参与竞买。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②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③本次项目竞得人须支付4680元佣金。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交纳3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至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六、竞得人要求

1竞得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细则》(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GB22128- 2019)、《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 -2007)、《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等相关规定对报废车辆进行拆解、处理,不得再次流入市场;

2、竞得人在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均自行承担,清运工作请竞得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所产生的安全问题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法律、经济等责任,如在清运过程中出现标的丢失、财物损失等相关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解决,清运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无端进行破坏,若造成委托人或第三人权利受损,所有责任及赔偿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得人须自行办理车辆报废、回收、车辆户籍注销等手续,车辆回收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报废车辆回收证明》,15个工作日内提供《车辆注销证明》,不得影响委托人其他车辆的相关业务开展,如因违反造成逾期未年审、无法上牌或导致其他相关车管项目延误、受批评、处罚等,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4竞得人须在转让方指定的场地进行验收和交接车辆,不得就地拆解,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拖运完毕,要求不少于25辆/班;

5竞得人承担车辆交接后的运输、过磅、拆解、吊装的安全风险、责任及相关费用,如果发生安全等事故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并自行承担;

6、过磅须在马鞍山市市区范围内,且必须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7竞得人不得随意变更报废车辆拆解地点,不得转包、分包相关业务;

8、付款要求:竞得人每次完成报废车辆拖运、称重,核算出具体款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支付收购款。

9、价格执行:本次最终竞拍价格执行期至2022年1231日止。

10、合同期限:自竞拍成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31日止。

11、成交后,竞得人,3日内向拍卖人指定账户缴纳佣金4680元,办理相关成交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成交手续的,竞买保证金不退还,做违约处理,拍卖人有权收回标的,经的委托人授权再行拍卖;

12、如拍卖人决定收回标的再行拍卖,竞得人应当赔偿拍卖人本次拍卖中竞得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的,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

13、意向竞买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1217时止,自行前往现场查看并了解标的详细情况以作为竞价的依据,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情况为理由提议。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12日下午17:00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日时间内),有意竞买者请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标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加竞买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标的地点、清运所涉及的问题及对意向竞买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委托人及拍卖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1、拍卖机构: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洪素琴 电话:0555-2222104  15805558893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

2、标的看样联系人:陈娜    电话:0555-2334464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路41号(市公交集团机务保障部)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