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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类: 行业新闻
作者: ycpm
浏览次数: 1480
2020-08-31 16:00:36

       周先生: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已支付购房款,房子也已交付,房主承诺会尽快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但几天前有人联系我说房子是他的。原来房主把房子卖给我后又卖给了他,现在产权已过户至他名下,我该怎么办?

  王律师:不动产买卖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发生转让效力。根据物权法,购房人即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如果不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还是不能发生转移。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再次转让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你没办法主张产权,只能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并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建议买房人在付款的同时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可有效防止一房二卖。

  郭先生:我给一个包工头打工,包工头承包了一座民宅的建设工程,施工间隙,我坐在刚建好的墙体边休息,墙体突然倒塌,将我砸伤,构成八级伤残。事后得知包工头没有任何建筑资质,该如何维权?

  王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规定你可以以雇主(包工头)及发包人(屋主)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连带赔偿你的相关损失。